我反对你的看法。
但我上个回贴里最后两段可能说得太冲了,happy式冷幽默也不是谁都能理解。
按你的个性,一般也不会和女id发飙。
是我说得欠妥当。
happy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小小小小小小小声说。。。
【 在 dodd85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举的这个例子我倒是有另一种视角。
: 你用笔记本会天天用58%以下的亮度吗?至少我不会,何况sp7的亮度本身就不高,亮度低到一定程度就算不屏闪看个三五分钟眼睛一样会瞎。
: 往好的方面想,可能这位lz的眼睛比较敏感,即使在高亮度下还是适应不了sp7的屏闪,但故意强调低亮度下的屏闪有转移问题的嫌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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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