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61—2021
代替 HJ/T 61—200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adiatio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
5.2 核设施辐射环境监测
核设施周围辐射环境监测包括运行前环境辐射水平调查、运行期间环境监测和流出物监测、事故场
外应急监测和退役监测。
5.2.1 核动力厂
5.2.1.1 运行前环境辐射水平调查监测(本底/现状调查)
a)调查内容
调查环境 γ 辐射水平和主要环境介质中重要放射性核素的活度浓度。
b)调查时间
环境辐射水平调查的时段不得少于连续两年,并应在核动力厂运行前完成。对于同一场址后续建造
机组的,调查时段不得少于 1 年,并应在续建机组运行前完成。
c)调查范围
环境 γ 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水平及其他项目的调查范围以核动力厂为中心、半径 50 km 内,其余项
目调查范围半径为 20~30 km 内。对照点和个别敏感地区,如居民集中点、学校、医院、饮用水源、自
然保护区等,可以适当超过上述范围。
8)海水
监测排污口附近沿海海域海水中放射性核素,对照点设在 50 km 外海域。
1 12海里算不算附近海域 这个中方规定中没有说明
但排污口显然不是海域
2 为什么对照点放在50km外海域 因为50km外海域的影响已经可以忽略不记
【 在 return0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要在排污口检测?
: 因为排污口就有鱼类,鱼被人吃了有毒。我相信IAEA批准的流程也是需要在排污口检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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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ul FROM 222.129.6.*
FROM 222.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