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ymg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作为粉丝的奥巴马,只是一个注脚
: 2008年,还是美国总统的奥巴马指出,他当时最喜爱的剧集是HBO 的叫 The Wire (中文译作《火线》) 的剧集。
: 虽然不是所有美国总统的品位都是那么好的(比如现任),但作为哈佛大学的毕业生,奥巴马先生的品位显然不会差到哪里去——甚至说,不是一般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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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ire 之所以能如此动人心魂,或者有一个这样的原因:这些人物原本都属于失败的一群或注定要失败的一群,但是他们始终没有因为命定的失败而放弃奋斗。
就像《史密斯先生到华盛顿》(Mr. Smith Goes to Washington)中提到的那样:Lost cause, were the only causes worth fighting for. 命定的失败,更值得为之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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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就是这样的吗,生物活着,就是跟热力学第二定律的战斗,注定要失败的战斗
所以说活着的意义就在活着本身,余华在活着里说过这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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