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yebeil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子160平米,考察了博洛尼 东易日盛和业之峰,东易日盛报价比较高,业之峰价格合适不过设计师回家结婚了,最后选择了博洛尼,报价13万,折扣算下来11.5万,结果快做完了,工长拿了个单子说以前的合同作废了,按照他写的单子来,一共23万多,比当初合同多了快10万,大概增项有6万,漏项有4万,工长说多出的部分打7折给他7万,请教下懂行的朋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有没有熟悉博洛尼的这多出的7万我给多少合适,初步打算先和监理和公司投诉部门商议,谈不拢就走法律程序找朋友律师起诉,法院判多少我就出多少,或者有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求教。
这玩笑开得有点大。施工前没多问几家大公司的报价吗?博洛尼的报价具体都含什么?
1.合同不是说作废就作废的,要双方都同意。
2.找工长让他重新说一遍,录音,作为出庭证据。他单方面解除合同说话不算数,你合同盖得是博洛尼的章吧?
再说大公司一般都是由设计师(销售)代表公司和你谈价格,出图什么的,工长掺和什么。
3.合同难道没有约定增项不能超出多少,超出的业主不承认怎么办的条款?
没文化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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