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入住的二手房,慢慢的一点点改装,可行不
年初换了房子,因为原来的房子很快卖掉,而且快要有老二了,所以也没有重新装修,直接就入住了。
这个房子原房东是十年前装的的欧式或者中式的老干部风格,材料倒是都挺好的,就是审美实在是有点不忍直视~
我们搬入了自己的家具,换了灯和窗户,重新布置了一下。现在主要就是硬装方面,地板、门、门套和窗套、墙纸和墙上的线条看着不顺眼。。。厨卫倒还挺满意的。
本来是打算再过几年孩子大一点,我们搬出去彻底重新装修一下。现在我又觉得是不是也没必要,是不是可以分几年,每年改造一部分,保持风格的统一就行了?毕竟拖家带口搬家也很麻烦。
计划大概像这样:第一阶段,先换门和窗套,但是窗户因为是新换的,所以不能动。
第二阶段,把墙纸扒掉,踢脚线和石膏吊顶、线条什么的也拆掉。墙和天花板重新粉刷一下。
第三阶段,把地砖和地板换掉。
第四阶段,在可行的情况下再做一些软装方面的修补和改动,比如换一部分家具。
另外我老公说如果要换地板的话,最好把墙暖换成地暖(我们在南方),留出墙上的空间。这样第二第三阶段就得一起完成。
这样可能在粉刷墙和换地板的时候,我们全家搬出去住一两个月,但是家具什么的还留在屋子里。
各位大神觉得这样可行么?有人这么做过么?
--
FROM 114.221.19.*
你这样实际操作就太麻烦了。
如果不铺木地板, 不买木家具。散味时间会少很多。
另外,阶段二三是大事。 阶段一很容易; 阶段四换家具又有散味的问题。
--
FROM 60.253.255.*
家具可以逐步的换,买回来先放在书房散味道后再就位。。。不过确实也挺麻烦。
【 在 spasm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样实际操作就太麻烦了。
: 如果不铺木地板, 不买木家具。散味时间会少很多。
: 另外,阶段二三是大事。 阶段一很容易; 阶段四换家具又有散味的问题。
--
FROM 114.221.19.*
现在忍住,住几年
就都看着顺眼了
都不用换了
省钱又省力
皆大欢喜
【 在 bjstand (A stand) 的大作中提到: 】
: 年初换了房子,因为原来的房子很快卖掉,而且快要有老二了,所以也没有重新装修,直接就入住了。
: 这个房子原房东是十年前装的的欧式或者中式的老干部风格,材料倒是都挺好的,就是审美实在是有点不忍直视~
: 我们搬入了自己的家具,换了灯和窗户,重新布置了一下。现在主要就是硬装方面,地板、门、门套和窗套、墙纸和墙上的线条看着不顺眼。。。厨卫倒还挺满意的。
: ...................
--
FROM 114.241.107.*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老公也是这么说的
【 在 kubry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忍住,住几年
: 就都看着顺眼了
: 都不用换了
: ...................
--
FROM 114.221.19.*
不可行。
【 在 bjstand (A stand) 的大作中提到: 】
: 年初换了房子,因为原来的房子很快卖掉,而且快要有老二了,所以也没有重新装修,直接就入住了。
: 这个房子原房东是十年前装的的欧式或者中式的老干部风格,材料倒是都挺好的,就是审美实在是有点不忍直视~
: 我们搬入了自己的家具,换了灯和窗户,重新布置了一下。现在主要就是硬装方面,地板、门、门套和窗套、墙纸和墙上的线条看着不顺眼。。。厨卫倒还挺满意的。
: ...................
--
修改:Vicky03 FROM 61.135.8.*
FROM 61.135.8.*
不可以
--
FROM 123.151.148.*
建议全部拆了重做,要么先别动。二手房装起来非常麻烦,我现在正为此烦恼中
【 在 bjstand 的大作中提到: 】
: 年初换了房子,因为原来的房子很快卖掉,而且快要有老二了,所以也没有重新装修,直接就入住了。
: 这个房子原房东是十年前装的的欧式或者中式的老干部风格,材料倒是都挺好的,就是审美实在是有点不忍直视~
: 我们搬入了自己的家具,换了灯和窗户,重新布置了一下。现在主要就是硬装方面,地板、门、门套和窗套、墙纸和墙上的线条看着不顺眼。。。厨卫倒还挺满意的。
: ...................
--〖特快水木〗
--
FROM 61.158.149.*
我才刚局部弄,刷了墙、重贴踢脚线。以后想着重新换门、换窗户、橱柜。
但是局部弄其他部分的成品保护、拆装完的清洁都会拆分,每一个阶段都有这些,这样反而更费事。
【 在 spasm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样实际操作就太麻烦了。
: 如果不铺木地板, 不买木家具。散味时间会少很多。
: 另外,阶段二三是大事。 阶段一很容易; 阶段四换家具又有散味的问题。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6」
--
FROM 223.104.3.*
实战不可行
--
FROM 218.2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