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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震怒]立邦涂料专卖店被曝卖假货 涂料业造假乱象待规范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May 1 09:20:07 2012), 站内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立邦涂料被曝专卖店出售假货之后,多乐士涂料在抽检当中也被质监部门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最近有着涂料行业代名词美誉的立邦和多乐士两大洋品牌双双曝出和质量相关的丑闻,让业界包括消费者都是唏嘘不已。业内专家认为,人们对洋品牌的迷信让它忽视了最基本的品质。
立邦和多乐士为什么都会在质量方面出现问题?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志宏来做分析。
包华:我认为可能是中国市场的钱太好赚了。即使是放松一些关于渠道方面的管理,降低一些产品质量方面的要求,依然不会影响在中国大陆的市场占有率,同时赚取高额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之下从任何一个公司角度上来说,为了趋利而言他都会降低一部分成本,因为我这样降低成本的行为是不会影响到我的收益,甚至不会影响到我的市场形象的,那么何乐不为?
刘志宏:作为专卖店,我拿真的立邦漆一桶拿过来是300块钱,我卖出去卖330我才挣30块钱,如果说现在有人给我送假的,而且这个假的不会被别人看出来的时候,他就会做这件事,而且挣的钱超过好几倍,所以立邦对他的经销商上监管不利给他带来了名誉上的损失。
经销商“利”字当道,导致了他们用这样的方式谋取利润或者是暴利。立邦中国公关总监吴佳伦他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就说,专卖店卖假东西是特殊案例,事件发生之后我们已经做出反应,立刻对事件展开彻查,对涉案的经销商暂停代理资格,对涉案专卖店采取暂停营业的处理,第一时间遏制他继续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能性。同时这位公关总监也表示说,立邦在工商质监等单位的抽检当中从来被没有查出过质量不合格的问题,立邦的产品质量是值得信赖,这是目前立邦漆的所谓的危机公关。怎么看待这位总监的回答?
包华:也许这位总监说的是事实,也许目前来讲立邦的产品质量确实值得信赖,但是就这次案例而言,立邦对于专卖店的管理质量是不值得信赖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没有解决消费者的担心,也就是说消费者相信立邦的产品是好的,我们才会去选择它,但是我们要有一个渠道取得这样的正品。目前恐怕要对所有的专卖店进行集中整顿和治理,同时告知消费者。
专卖店认为,这是经销商的行为,专卖店是不属于立邦直营的。如何看待这种说法?
包华:作为一个法律方面的从业人员,我确实得说立邦的这个答复有法律依据,因为有些专卖店是授权专卖店,确实不是立邦公司自己投资经营的。但是另外一方面消费者的感受完全不是这样的,消费者考量既然你是立邦的专卖店,你肯定是在立邦公司的管理监督之下的,如果缺乏立邦公司的管理,他的专卖店跟其他销售商就没有任何区别。
4月1日,记者就产品不合格联络到多乐士上海总部的时候,相关人士以高层领导不在为理由回绝了记者的采访,而我们记者从他们的官方网站上也没有看到任何针对产品质量不合格做出的相关的声明。有消息说被曝光不合格产品在北京、上海这些地区仍然是有销售的。对多乐士的态度该怎么看?
包华:我认为多乐士目前采取的应该是积极的回避方法。在已经联系到上海总部的情况下说领导不在,实际上是一个托词,应该就是说他在积极的在回避这件事情。而从另外一方面来看,多乐士公司并没有将某一个地区曝光的产品在其他地区进行效应的整顿和治理,也没有影响多乐士公司对于中国大陆其他地区的产品销售的政策和具体行为。所以我个人理解这样的做法会给多乐士公司带来正向的收益,是积极的回避态度。
涂料市场目前局面混乱,如何改善这种乱象?
包华:从趋利角度来说,卖假货永远比卖真货挣的钱多。所以当生意没有那么风声水起的时候,会出现假货的情况。实际上任何一个市场中的经营机构或者个人都应当承担市场变化的风险,如果经销商真的做不下去,你可以离开这个市场,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个人倒是觉得市场这样的波动对于留下诚信的销售商、淘汰不诚信的销售商是有好处的。
企业如果利用假冒伪劣的产品来欺骗消费者,他们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刘志宏:这个是标准的消法上所规定的欺诈行为,如果企业或者销售者出现故意欺诈的行为,销售商要双倍承担返还酬金或者价格或者货款,另外一个如果说是给消费者还造成其他某种损失的话,比如涂料可能造成人身损害,这些方面的损失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另外还会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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