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入户防盗门开向和邻居发生矛盾,现在不让我们施工
事实上,这帖子里很多人都有印象,就是禁止外开或者外开消防验收过不了。这些规定我知道的是有些物业就有,物业的依据是什么我还不太清楚,正在考虑从哪里开始查。也不知道具体有哪些行政命令条例之类的,目前就知道北京市的规范关于入户门也是有不得阻挡通行的推荐规定,而不得妨碍他人通行这个应该在最基本的民法里就可以有依据,只是一时不知道上哪去查,不过这个只能覆盖部分外开的情况。多数人的理解是,原则上应该内开,必须外开的话,必须保证消防、疏散和通行不受影响。现在在找依据或者否定的证据。
如果能有个专业的人,直接指出北京市是什么状况,那最好不过的,人对错不是关键,也不涉及面子,大家都在讨论,互相启发,希望能找到证据。我希望所有的人都以此为目的来讨论,最终大家都能知道些东西。尤其是这个事情,很多做装修的人都按自己的立场随意解释,有个定论最好。
而你这类人,自己并不专业,就知道说别人胡说,让别人提出证据证明自己说的是对的,还讨厌这个讨厌那个的,你不觉得你这种讨论方式很讨厌吗?你要说别人是错的自己是对的,你能拿出支持你的证据吗?你老喜欢当质疑的角色,老要人拿这个拿那个的给你挑毛病,这是很讨巧很占便宜的立场。给人感觉你更像是要争吵而不是要弄清到底什么状况。你说别人讨厌就不是人身攻击,别人说讨厌这样的喷子,你的敏感心灵就受伤了吗,要说别人人身攻击了吗?
【 在 bhtmgcx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拿自己当回事?埋伏你?给你留底牌?
: 你以为别人有多闲?
: 你不会把自己当中心,天天活着吧? 说你说的不对,太绝对了。你不服,拿东西出来反驳啊?
: ...................
--
修改:Juran12345 FROM 123.116.38.*
FROM 123.116.38.*
不要用大妈隐含攻击,不要用码字佩服来转进,太腾挪了感觉人很滑头
【 在 bhtmgcx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妈,我错了。
: 您居然码了这么多字,佩服~~~~
--
FROM 123.116.38.*
你跟他风格差不多,都是自己啥都不知道也不学习,不直接说具体的内容,就知道攻击嘲讽别人的讨论,似乎自己比别人高一样,其实就是云里雾里的装高深,一说具体内容认真多半就露怯了,其实就是小白,不能在现有基础上提供多少新的信息。
只不过你言辞更低级点而已,洋溢着一种低等的气息。
【 在 rayray 的大作中提到: 】
: 而且是屁都不知道也能继续写这么多
--
FROM 123.116.38.*
我回顾了一下,我确实是以我所知的情况在找物业规定的依据,从几乎为0的认识开始,跟大家讨论学习。那个标准条款都是我临时搜的,也确实是后来才知道强制性条文和推荐性条文的区别,你说的那个不是强制性的时候,我理解为那个规定不是强制性的,没意识到是说那个条款是非强制性条款,当时的反应我知道明明有物业明明有这个规定,怎么可能不是强制性的,所以说不要屁股决定脑袋之类的话,或许这就是后边你那些辛辣言辞的根源,所以,我可能不能要求你兴平气和地把这个事情清楚。
我觉得不懂装懂是最可笑的事情,我所说的一切,表示我目前所知,而且在楼层增长的过程中我的所知在不断增加,这你可以理解为不藏拙,抛砖引玉,这并不表示认为自己所说正确,这只是按自己所知做最可能的判断猜测。我也说过我欢迎被人指正,尤其期待有专业知识的人来给个令人信服的答案。或许这不是你习惯的讨论方式。
至少,按目前所知,对入户门套用疏散门外开规定,应该是否定的。那么,目前北京对入户门外开到底是个什么规定?为什么有小区物业规定必须内开?是否有依据?除了国标和北京市住宅设计规范里的推荐性条款外,还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他们可以依据吗?消防检查里对入户门是如何规定的?有无相关条款,这些都不知道上哪里去查,只能在这里说些猜测的言论互相启发找思路,或者期待有值得信服的专业性的人士来给个说法。物业我问过他们的工作人员,语焉不详的。现在也只有猜测性地讨论试着一点点扩展知识边界了,这你能理解吗?事实上就是这种讨论方式让大家的认识从0增长到现在的水平。
【 在 rayra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开始就告诉你摘的那个住建部标准条款不是强制性的
: 没想到你居然还腆着脸在这里胡扯到现在
--
FROM 123.116.38.*
至于楼主的问题,楼主言辞透露出似乎有隐情,或许(!)就依据最基本的民法,有可能(!)楼主就不能单方面改变现状,妨碍别人交通或者带来别的不便。可能这需要听两方人的说法了。
对本版的意义,就是这个门内开外开的问题,最好能集思广益,得到个明确的说法,以后不会有困惑。
--
FROM 123.1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