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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ouzhang (我是紫荆8#楼长), 信区: OurEstate
标 题: 物业费问题请教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Apr 9 20:24:07 2025), 站内
木樨园桥附近小区,就2栋房子,原商务部职工宿舍,很多卖掉后,现在商务部原职工和普通业主都有(比例不详)。我就是普通业主之一。
小区就2栋26层房子,一块水泥地面(2-3百平米),一个垃圾站。没有花花草草等。
因为一直不在北京,是前段时间物业通过租客催我交物业费时,我才知道有物业这回事。据物业说:
2019年1月时候,国资委商业机关服务中心和一家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在小区内成立了物业。(2019年之前一直没有物业。)合同期限3年,到2022年1月。到期后,国资委就没有续签,但物业一直存在。收费标准是2.28元/m2,按照北京住宅物业二级标准。
整个过程物业没有和我签订服务合同。
现在我收到拖欠物业费大概1万多的催缴通知。
我想请问的是:
1. 这种没小区的物业费,够不够2.28元标准?
2. 我没签的物业合同,我需不需要执行?
3. 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是不是没有存在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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