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买了个房,8月底收了房,收房时候没要求交采暖费,也没有签供暖合同。然后就是装修,到现在装修还没有结束,也没有装修验收。而且小区里面很多住户都是我这样的情况。
但最近供暖公司开始催缴采暖费。我说我一分钟的暖都没有用,根本就没有入住,交什么采暖费。
他说按照开发商给的收房通知书为准。收房日期如果在11月15号之前,就得交一季全额的采暖费,如果11月15号之后收的房,就按照天数交。小区是集中式供暖,只要收了房,就默认会采暖,就必须交采暖费。
我说你说按照收房日期为准,在收房时候没有要求交采暖费,我不也收了房吗?他说我们是单独的供暖公司,收房是另外个公司负责的。
我说这只是你单方面的说法,有什么依据,他说整个北京都是这么规定的。
我说现在连采暖合同都没有签。他说交这一季的采暖费,交钱就签合同。我说连采暖合同都没有,我就不交,你拿什么告我?
请问各位,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吗?这采暖费必须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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