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跟一个律师聊了一个关于森德暖气的案子,今天在海淀法院开庭的
一个业主,因为森德暖气漏水了把家里都泡了,没法使用了,所以告森德暖气
但是他的房子是04年收房的,确实过了五年的保修期
我这个律师朋友代理这个业主,提起的是侵权诉讼,即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业主的损失
森德暖气的律师(对方律师)上来说了三点:
1、主体错误,业主应该告开发商。因为是开发商选用的森德暖气
(但是——这个业主提出的侵权之诉啊,不是违约之诉,不需要有合同关系的)
2、森德暖气在合同附件中说了,必须用符合标准的采暖用水,比如氧含量应该在0.1mg/l以下。但这个标准是德国工程师协会的标准,估计中国的采暖用水没有达标的。
3、森德暖气的MS系列确实是没有任何防腐措施的,但是合同附件中说了呀
合同附件确实用很小号字标明了,但估计购买的时候,销售人员都不是这么说的
因为没有防腐措施,所以裂开也是正常的。如果是保修期内给修,但是过了保修期,肯定是不管的。
我这个律师朋友说,那按你这么说,因为中国的采暖用水都达不到森德暖气的标准(寒一个,到底是谁适应谁啊?),五年以后坏的很多?
森德的律师说,对呀,所以告我们的人可多啦,但凡是过保修期的,我们一律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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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不是最寒的,最寒的是在双方律师辩论了许久之后,森德的律师忽然拿出一个工商局的更名证明复印件,说森德暖气已经改名了,所以你告错了,应该重新立案。
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对程序性问题的质疑,应该在第一次开庭之前提出,这个律师说了这么一大堆才说这个事情,顿时原告律师和法官鼻子都气歪了。原告律师当庭要求修改被告,法官要求森德的律师应诉,森德的律师说——就不应诉就不应诉……
于是法官只好让原告律师重新立案。
所以,大家要注意,最好别买森德的暖气,如果用了的话,在五年保修期届满之前,最好打开看看里面是不是出现了腐蚀。要不五年就换一次暖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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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ngelaw FROM 219.1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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