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买房遇到的法律问题,谁给指点一下?
- 基本情况: 
 
 本人08年购置二手房一套。
 过户时间2008-12-24。
 房子交接时间2009-4-20。(等原房主也买房后,我才搬进去的)
 本人与物业签订供暖合同时间2009-4-20。
 
 今天收到法院一张传票。是物业起诉2008-11-15~2009-3-15的暖气费未缴。
 
 
 咨询:
 1.按照供暖合同规定,是每年的5~10月缴纳当年年底的暖气费。那起诉涉及的暖气费,是不是该由原房主缴纳,而后期过户后那一段的暖气费由我跟房主协商,换句话说,这一年的暖气费是不是该起诉原房主?
 2.即使需要我缴纳,那是不是也只用缴纳过户后那段时间的费用?
 3.接到传票后是否必须按时到法庭?可否由家人代去?
 4.起诉书中涉及被告支付诉讼费,大约有多少?
 
 
 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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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161.23.*
 
- 问题是你还找得到原房主吗?
 我的经验是但凡你不上心的事情,后面会让你费更多心。法院还是自己去吧
 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法律程序
 
 【 在 zheshimimi (zheshimimi) 的大作中提到: 】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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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08年购置二手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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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1.184.*
 
- 可以让别人代替去,但是不是所有人,比如夫妻可以。第一次都需要去,签代理协议。可咨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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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6.39.156.*
 
- 直接交了暖气费吧,理论上过户了,你就该交
 
 
 
 【 在 zheshimimi (zheshimimi) 的大作中提到: 】
 : 基本情况:
 : 本人08年购置二手房一套。
 : 过户时间200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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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1.123.138.*
 
- 房子是你的,你就该缴费。你可以让物业追加原房东为第二被告。
 【 在 zheshimimi (zheshimimi) 的大作中提到: 】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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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08年购置二手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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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194.69.*
 
- 去二手房版啊,那里有热心律师
 【 在 zheshimimi 的大作中提到: 】
 : 基本情况:
 : 本人08年购置二手房一套。
 : 过户时间200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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