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本人房子年初二次装修,因施工方不慎漏水漏到了楼下,当时楼下的卫生间和卧室因渗水屋墙皮都坏掉了,经物业协调,赔偿1000元(我找的施工队赔的),当时(4月份)钱给的物业,物业说后续他就处理了。
5月初,装修结束,我6月初也入再次住。昨天10月29日,物业工作人员再次找到我说,楼下当时只是卫生间和一间卧室渗水,结果近期发现渗水涉及到了整个屋顶,现在都开始脱落了,需要我再赔偿2000元。
我觉得,装修已经完成半年了,我早已和当时的施工队结算完,找人家赔恐怕是没可能了,而且他现在脱落是否因当时漏水我无法鉴定。而且当时赔偿时,他们找过专业的评估队伍,物业承诺后续可以处理,一次不处理清楚,后续再来,我觉得我不该陪他钱,如果我真赔了,那以后三天两头说哪出毛病了,我咋办。
大家觉得我在理吗,应该咋办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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