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材料都在手里,他们以假充真的是其中一部分也不是全部,所以我本着还是协商解决的方式。
【 在 nightwisp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们既然已经承认了以假充真,那为什么不把证据送到法院,让他们吃点苦头呢
: 3.15期间在红星美凯龙一博门业定的实木复合门,合同约定内容为实木复合门(含门套,五金)。订货付完全款后发现商户从红星撤店,红星客服安抚说他们压有3万质保金,后续有质量问题他们可以解决。于是我们继续同意对方履行合同。门安装后发现所有垭口、门套的花边部分(体积大约占到所有门框的二分之一)用的不是实木复合材料,而是纤维板材质。遂维权,先和商户以及厂家联系,态度极其恶劣,不承认以次充好和欺诈,只同意赔偿几百元,我们拒绝后找红星交涉,要求执行退一赔三条款,红星希望做和事佬从中调解,我同意按不退货赔二处理,因为门全部拆除一定会影响壁纸和地板。今天电话转达商户意见说只愿意对商品中以假充真的那一部分按照不退货赔二处理,且他们在计算时按照各种有利于他们的方法只肯赔偿2000多元(所有门的费用是1.2万),我拒绝后,也不想为难商家,提出不按照全部商品总额的二倍赔偿,也不要求按照刨除门以外的门套价格赔偿(按这种方法大约赔偿1.5万),只一笔要求他们赔偿6千元。否则走法律维权程序,且会坚持赔偿基础是全部商品总价的二倍,因为门本来就是个整体,无法做拆分。先红星又去跟商家协商了,大家有没有合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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