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感谢您拨冗解惑。
LZ本意并非为了打折,实在是被物业恶心到了。现在被起诉,因为没有经历过,所以不知道该做点啥,为自己的权益做些争取。您的意思是参与诉讼,现在不明白的是去了法庭该怎么做呢?是直接同意判决吗?如何反诉呢?
【 在 fcx1218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需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了什么时间交的,就按照什么时间交款。如果没有约定的,需要协商。从你提供的情况看,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年初交费,物业也没有通知交17年的物业费,那么物业让交17年的物业费是不合适的。
: 对于物业费的诉讼问题,建议你认真对待,从目前北京法院的判决来讲,追讨物业费的,都是胜诉的。由于我国目前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不健全,单个业主是无法对物业提出多少反制的手段,最多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面对一盘散沙一样的业主和不要脸的物业,业主基本都处于弱势地位。
: 你这个案件,建议你主动参与诉讼,对于16年的诉讼费,你可以承担。对于17年的费用,可以主张不付,也可以通过法院调解,争取打个折,物业撤诉处理。如果你不参与诉讼,法院会缺席判决,这个判决书可能会计入你的征信记录,如果物业再使坏,申请强制执行,你将会上执行名单,限制你购买动车票、飞机票等,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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