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签订买卖合同后不久,就出台了房产新政,四海八荒被劈得外焦里嫩。
这边我房子的买家是一对90后小情侣,由于外地购房贷过款,按照新政算二套:贷款利率上浮不算,还要提高首付。由于提高首付金额很大,可能导致他们无法继续履约。小情侣人特别好,怕我没有准备,新政当天就和视频说了一下这个问题。为了不给他们添加压力,我仅说我们等细则出来看看。其实当时我着急得不行,连环合同任一环解约后续合同都无法继续履约了。
也许有很多人会回帖子说房价会跌等等,我应该就着解约无损失的机会不再继续换房,但我想说你不是我,你不能体会我的需求和想法。
我想继续履约的原因,包含但不限于
(1)如果房子卖出,抱着侥幸心理等待房价下跌在购入,如果仅因为投机心理等待可能会因为后期房价未跌或者跌幅不大,而又失去自己心仪的房子后悔。我是唯一一套住房无论涨跌自住,想着就不要受市场环境干扰,随自己需求最无怨无悔了;
(2)当时限购政策几乎每天出台一个,担心后续政策将自己排除在买房资格以外。
(3)我新房首付比例较高,且新房是公积金贷款,是否认定二套还未可知(后期认房不认贷,果然被确认为首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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