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过节的回复这么多,大概思路您看这样行不行,节后打个电话,表明立场,不签走就要起诉,给几天时间,不签走自己到法院起诉,对方收到传票还不迁走真打官司就再请律师,您看这样行不行,还是对方不签走直接律师起诉,那样的话调解完对方迁走了我是不是还得出律师费。另外原房主自己迁走了,爱人的没迁走,我查了下他爱人好像买的什么限价房,我感觉他想迁走肯定有办法,之前交易还算愉快,这事拖我这么久真不想留情面了。
【 在 luckysumm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曾经打算过起诉,万幸卖家在我们提出的最后期限前迁走了。
: 合同违约的赔偿得看你能主张多少具体损失,一般不会支持合同约定的高额违约金。对方买了新房的话,到对应派出所办迁入就可以,不关居委会的事儿,那理由太扯。
: 如果对方是吓唬吓唬就会自己迁走,你自己写个诉状就行。如果对方迁不走,建议考虑自己查查案例或者请律师,争取多一些赔偿。我当时看过一些案例,法院差别还挺大的,有一锤子买卖判赔偿几万的,也有按日计罚(但没有合同约定的高),不迁走就得一直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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