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板好拆,槽钢不好拆吧
【 在 tigerhz 的大作中提到: 】
: 恩,您说的很专业,我如果真提起诉讼的时候,这些都会提。但从其他的案例看,最终判决法院都没有予以支持。
: 关键一旦开始走法律程序,又是漫长的等待和折腾,人力物力精力。而这么多年的接触,我已经认定楼上是一个无赖的人,太会搞擦边球,比如这套活动的随时可拆卸的槽钢加木板,就是他针对我找执法大队发明的,又结实,又方便拆卸,5分钟就铺上去,同时站3个成人一点问题都没有,5分钟又能卸下来。现在想起他心里就恶心。即使官司赢了,法院一样拿他没有办法。
: 只能说这就是有些人的素质吧,违法成本低,脑子里从来不考虑规则,法制。而只考虑自己,只考虑怎么能占点别人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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