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说可不可行,先说可能的结果。
1成了,你少缴纳20%的税,他人获利,以后房子在卖,税票链条不完整,有安全隐患。
2不成,你交给别人的契税也难吐回给你了。还得再交一次税。
开发商不可能为了契税去得罪税局的,契税是购房人缴纳的。开发商只是代税局收。
ps 不要想着在税务上拔毛,追缴税费是无期限限制的
【 在 xncutx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和同事聊天,同事说他朋友买的新房,开发商的销售说通过一定方法避税,找我核实,我表示没听过这种骚操作,大概如下:
: 1. 合同和房产证的名字还是我朋友的名字。
: 2. 以“拆迁户”名义可以100%免缴契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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