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仅仅在于好处还是损害,而是对私权利的尊重。
多数人不仅没有权力分少数人的资产,也没有权力强加给少数人资产。
没错,如果我不同意,你都不能强行给我分钱,分房。
如果没有损害,或者有好处就可以强行执行,那么多数人只需要把要做的事情包装成“都是为你好”就可以了,本质和打着“全社会利益”的旗号没有区别。
【 在 blackgods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不在于没好处,而在于损害,在一楼旁边树一个电梯井,对一楼的影响是区区物业费能抵消的吗?对二楼也是损害大于便利,三楼可能会权衡。
: 这些损害都是让你的财产锁水,是一个概念,和分家产没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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