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应该取消物业,街道负责对接。
【 在 chunzai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在一个介绍物业知识的网页上看到一个小区照,竟有十三个管理员。其实十个小区共用一个就够了,因为做事的不用他,他只负责联络调度各种修理人员。业主如果不是很富裕,很难承爱。我现在住在老破旧的小区内,一年500圆,门前灯大多时间不亮树死掉没人管,平时不见物业影子。
: 随着狂泻,多方形势大好,蠢蠢欲动,想入住高层,但想到物业就不舒服。居说业主可以自由选择物业,如果我看中住房,难道可以拒绝这些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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