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专业人士,钥匙都给了几个月了,还出这么大的增项,肯定是有所蓄谋的,只能说不厚道。
当初签合同时就应该在合同里加一句:(大意)“承包方已多次踏勘现场,已考虑到了现有所有的施工工艺工序,就现有施工状况,不应再产生任何增项”
【 在 rotann 的大作中提到: 】
: 装修公司负责的,合同签完了,预算做的也算很细了
: 但是刚开工,就说墙面不平,不符合国标,需要找平,花不少钱
: 让我们业主跟物业公司(新房,物业跟开发商是一个母公司)协商,让他们先找平墙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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