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理解,除非是前期款,否则这种一二百的订金 作为消费者,如果是我的原因不想要产品了,我连去跟人家要回来的脸都没有
也许我这种想法很跟不上时代,但是我的确是这么做的。。。
【 在 lof (大家都认识我吧) 的大作中提到: 】
: 10天之后就要收违约金真的很霸王条款,这个要求本身就非常不合理,我自己一个人去国安佳美交了100块钱定金定了个所谓的“折扣”,半年以后才去退单,人家2话不说就给退了呢。团长您解决问题态度不错,不过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个伪问题,就好象不能说制造了冤狱然后又平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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