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掰扯呢,算了,我都放弃了。我还以为她明白了呢。有个版友说的好,这个贴子留个十年,她将来再看看,就知道当初说的是什么了。
我装修的时候,找物业看了工程图,才敢施工。我总觉得,在国内办事,人情或是脸上有面,和人家不红脸就是原则。把真正的处事原则忘记了。
让我想起民了《猿族再起》的电影,老美人家篱笆爱篱笆,人家老头把车撞了,邻居还要报警呢。这叫什么,我觉得这才叫法治,而不是人治。
按那位小MM想的,这事就两家商量怎么赔钱算了。报什么警察呀。
【 在 sanshanzi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太太可能也许或者不对,但这不是主要矛盾。主要问题是,LZ的行为是罔顾全楼的安全。老太太或许可能不好相处是小人(至少LZ看来是这样的),相对于老太太的行为,是全楼业主的生命更重要还是批判老太太“不厚道”的行为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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