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时就应该及时止损
【 在 creammoon (下场雪吧) 的大作中提到: 】
: 3月初收房,准备装修。因为我俩都上班挺忙的,家里还有四岁的娃,实在是财力精力都跟不上,所以从一开始就想着简单弄弄,少花点钱,少操点心,于是脑子一下短路,用了一个挺熟的高中同学的做装修设计的弟弟,他帮着找来了一个江苏的工长。没想到这个同学的弟弟简直是钻
: 该设计师姓于,自己创业叫BOBO室内装修设计,电话是18610275152
: 事件一:签合同。该设计师的合同简直是霸王条款,开工之前就要付80%的工程款,工程做到四分之三的时候要把全款都付清了。我当时说了应该有尾款,他一口咬定他的工程就是这样的。我当时确实挺信任他的,给了他两万,连收条都没有让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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