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规计算时有接头增加啥的,为啥不在测量报价时说明,提前说明,业主也能理解啊,我要是楼主也会不爽的是后期再增加,给人感觉像是增项。。
【 在 MacDowell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们在三空间找的工长,请问水电改造问题,在跟施工方计算电路长度时,发生分歧,施工方要求每个接头加15cm,强弱电箱加50cm,灯头的位置加30cm,抽线换成4平方的线按照4平方的明线算。
: 而我们理解的长度是指线管长度,但是施工方在测量报价是并未说明,只是在计算长度时这么计算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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