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看起来像鸭子,听起来像鸭子,那它就是鸭子,利益面前,业主一样可以当托,至少托的性质大于其他(业主属性),何况他在本版没有体现出任何业主的行为角度。
后面那个弱智更可笑,跟人家聊了一下,就可以替人家做主招呼素不相识的人去家里参观,
不是商家托是什么?
【 在 airys (水哥)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还是手软,业主就不能是托吗?现场答应给人家发帖,这不就是“托”的定义吗?更别说帮忙上传检测报告了。检测报告所有人是谁,为什么要业主替你上传?你没有账号吗?
: 有没有利益的问题,我估计飞美不会直接给钱,但是你定我家家具的话,我给你打个2折(瞎猜的)之类的,而且你家我会跟踪到底,绝对不会出现之前那样的问题!给你家特事特办!这也足够吸引人了吧?让你感觉有某种特权,而且确实有很大的好处。所以迫不及待的赶紧注册,发
: 这已经是正常人能想到的最好的情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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