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年限确实是整数设置,曾经社保局回复的有一句叫应为年度之和的说法,这个我去年也专门问过养老科的人,他们的回答也是一个月也算一年,所以真的是拿自然年做年度相加。。至于是否合理,管他合理不合理的反正人就是那么算的,我们也就是知道就行了,不可能真去较真。
【 在 hghghghg 的大作中提到: 】
: 失业金只扣除满年度,这个是否有确切的案例?我搜到一些和这个相关的行政诉讼,起诉的人就是有几段几个月的失业金领取区间,最后法院的结论大概就是“对于失业金领取区间,软件系统已经进行了处理,没有造成原告损失”,“原告主张应缴年限不应该是整数,应该去掉几个月,观
: 阌幸欢ǖ牡览怼5敲挥邢质狄庖濉薄!!
: 从这样模糊不清的说法里面我也没判断出来究竟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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