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情况
情况一,当时工作单位交过社保,只是现在查不到记录,常见于国企。这种一般是因为各个地方国企虽然一早就交社保了,但其实退休是他们自己负责的,后来才真正并入社保,过程中中好些还经历了从市直和省直之间的互相转移,大多数国企到零几年才真正清查名单,把不在册的员工空挂号称要求转移,但转移需要本人确认,没处理的人就一直扔在哪里了,导致社保系统里查不到他们的记录。
这种情况回去补建就行了,找到原先公司缴纳社保的记录,单位开个证明,社保局会直接给补建账户并且核算账户,后面可以正常合并到想并入的城市,整个过程谁都不用交钱。
还一个情况就是,单位当初就没给交。但2000年除国企外各地普遍还不是强制社保,具体各个城市强制缴纳的时间不一样。这种的需要回当年的工作地去查能不能仲裁起诉要求单位补缴,然后拿裁决结果去社保局补缴补建,赢了会判单位交所有的钱以及还要交滞纳金。但这种就很麻烦,尤其类似这样的基本都是民营私立,二十多年之后找不找得到原来的公司都不一定了。
【 在 mapledance00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份工作有合同,2000年
: 但是头两年没有社保记录
: 能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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