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说:
牙买加拿了乒乓球银牌,和他拿了100M的金牌,他们怎么比较?
【 在 Shaoluos ( )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支持苏炳添打破亚洲人种突破自身极限的论据,让我们有资格在纯速度上和黑人竞争!这当然是意义重大的,因为我们在技巧类敏捷类项目上已经很有优势,如果能够弥补绝对力量和绝对速度劣势,那么以后在身体素质上就没人敢歧视我们了。
: 第二点,争论百米金牌本身含金量是否高过其他项目的,这个我觉得争议还是有的。作为竞赛大类的核心,百米有地位毋庸置疑。但是,第六是否比其他项目的金牌更厉害,我建议大家这么考虑一下——如果一个牙买加选手得了第六,另一个牙买加选手破天荒拿了乒乓球金牌,牙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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