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主意的是当晚带队检查的DCO。她同意孙杨保留血样,并要求带走外包装。孙妈问她怎么弄?她说“你们自己想办法”。孙杨让保安砸开瓶子取出血样,把外包装交给DCO。然后双方又签了“情况说明”。签完之后DCO立即反过来说孙杨拒检。于是就有了韩姓官员“善意的提醒”。
就这,二次仲裁CAS说DCO说的那些保留血样,自己想办法之类的全是气话,所以责任在孙杨。牛逼不?
【 在 tomichig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唯一觉得孙杨不对的地方就是砸瓶子,这是哪个猪头出的馊主意。
: 无证驾驶,代言之类的事情虽然该骂该罚,但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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