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咋追责啊 合同是你自己签的啊
另外,为啥要同意换房6个月周期 我接触的中介 说一般这么卖的很难卖出去 他们也不建议这么签
都是过户或者拿到全款后交房 避免后面不必要的纠缠
【 在 malabud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买方,2019.9.22签订购房合同,因卖家换房要求六个月周期,所以买卖双方约定过户后六个月后交房。期间买家确认无数次是过户后按自然月六个月!六个月即收房,但合同签订的是132个工作日,当时就质疑中介为什么这么签,中介回答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户写132个工作日每月22天即代表六个月。当时觉得三方已约定好卖家人也不错就没有太在意,尽快走完手续于2019.11.1过户。按约定到5.1号即六个月收房,但是前两天卖家致电我说腾不出房希望能出房租继续租住,我这边因为孩子九月入学必须提前装修晾房所以给答复说要准时收房,然后卖家就不认六个自然月的说法了,非要按132个工作日来,这样的话要扣除法定假日了相当于延期20多天,这叫我心里很不舒服啊,人与人最基本的信任在哪儿?更是质疑中介的职业素养,从始至终三方一直协商的是六个自然月但写进合同是132工作日且没有告知工作日需要扣除法定假日,期间也没有去协商解决办法,相当于吃了哑巴亏,如何投诉中介呢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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