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根据民法典第406条,以后二手房买卖不用赎楼了?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
抵押不动产可直接转让,无需先行注销该不动产上的抵押权,也不以抵押权人的同意为前提(有约定除外),抵押财产过户,不影响抵押权。
这法律是明年执行。现在定稿了吗?
请大神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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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illzt FROM 183.14.134.*
FROM 183.14.134.*
那现在转按揭就是合法的,法无禁止即可为
【 在 KAKAY (kaka)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久之前的转按揭就是这么弄的,后来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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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4.134.*
疯了吧,银行敢违反民法典?
银行是抵押权人,这一条写的清清楚楚:无需抵押权人同意。
【 在 drifer (ok)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是银行肯定不会同意,买家也不会买这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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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4.134.*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
银行需要怎么怎么个损害法,不是它大喊:损害我了!就能损害的
现在的情况经常是:贷款只欠银行100w了,而房子市值经评估有1000w,这个银行没法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
【 在 xxjcom (白杨树) 的大作中提到: 】
: 下边还有: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你告诉银行要转让了,银行会不会要求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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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4.134.*
以前的合同有这一条吗
【 在 drifer (ok)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意思是银行会在合同中做出相反约定,不还钱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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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4.134.*
说的好像现在买家就不接似的
现在大部分房子也都是有抵押的
【 在 syr (涮羊肉)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键是买家为什么要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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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4.134.*
为什么疯?还不起银行就收房子,房子又不会跑掉
这条对不动产是最安全的,反而其他那些可移动的抵押物相对不那么安全。
【 在 tony7050 的大作中提到: 】
: 抵押能随便转?银行真的要疯了,转给一个还不起贷款的怎么办?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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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