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根据民法典第406条,以后二手房买卖不用赎楼了?
但是银行肯定不会同意,买家也不会买这样的房子
【 在 billzt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
: 抵押不动产可直接转让,无需先行注销该不动产上的抵押权,也不以抵押权人的同意为前提(有约定除外),抵押财产过户,不影响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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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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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0.*
我的意思是银行会在合同中做出相反约定,不还钱不能卖
【 在 billzt 的大作中提到: 】
: 疯了吧,银行敢违反民法典?
: 银行是抵押权人,这一条写的清清楚楚:无需抵押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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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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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0.*
应该所有的银行标准合同都会有这一条,除非脑子进水了的。
【 在 billzt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前的合同有这一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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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0.*
现在不接。过户之前必须把抵押解除
【 在 billzt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的好像现在买家就不接似的
: 现在大部分房子也都是有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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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
抵押范围包含利息罚息等等,金额没有上限。
【 在 abaa 的大作中提到: 】
: 价格减去抵押金额就可以,我觉这样他挺好。不用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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