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辙,法治社会还差很远。
目前习惯了国人的鸡贼就好。
民众鸡贼,制订法律的也充分考虑了民众的鸡贼,给法律制度也流出了鸡贼的口子。
有口子就用呗。
【 在 nickelllq 的大作中提到: 】
: 昨天和今天经一个小中介公司撮合,我和一个有购买我房子意向的客户面谈,我今天上午仔细看了中介公司拟定的合同,发现我的三百万的房子被做成了一百八十多万的房价加上一百多万元的装修的总价格,就为了让客户少贷款。真够卑鄙的。我当场就翻脸了,不签了。当然我也绝对不会把房卖给那家有意向的客户,也不会和那家小中介公司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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