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所谓“装修款”,也就是做低的部分,都是和首付同时交的,否则卖家也不会同意。
所以,其实卖家不仅不吃亏,反而略有好处,等于是增加了首付部分,降低了贷款金额。
所谓“为了给客户减少贷款”也是没有的事情,现在大家都希望多贷款一些,而不是减少贷款,难道银行还逼着卖家非贷款不可么?对于客户而言,做低会降低贷款额度算是一个缺点,只是为了降低税费付出的代价而已。
而你担心的接力贷问题,如果对方能顺利贷到款,你拿钱交房,和你没任何关系。如果对方贷款失败,对方违约是要赔钱的。当然,赔偿的金额是房价的20%,如果做低之后,赔偿金会减少,但是这种事小概率事件。
其实,在价格略超普通住宅的房子身上,做低价格是几乎普遍的行为,而价格太高的房子不太会做低,因为没有任何必要。即使你前面看到认为比较规范的上海也一样。
【 在 nickelllq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有些问题,对方买家和中介坚持不走资金监管,还要接力贷。要是您是卖家,您敢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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