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安定医院知名精神病专家姜涛为本院同事伪造精神病历骗取巨额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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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安定医院吃相有点过分了…
【 在 monkey80 的大作中提到: 】
: 2016年1月29日,我通过链家地产与葛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购买其位于海淀区某小区房屋。合同签订当天,葛某与我、中介谈笑风生,愉快成交(有录音为证)。签订合同后,我按照约定支付了45万元定金,葛某也按约定做了解抵押手续。3月初,北京房价普涨,葛某表示自己的房子涨了一百万,要求加价五十万。我拒绝后葛某称自己有精神残疾证,无民事行为能力,所签合同无效,拒绝配合网签,也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经多次沟通,葛某态度嚣张,声称自己杀人都没事,但又反复表示如果加价五十万交易还能继续,否则随便我去告。事后才得知,葛某是著名精神病医院北京安定医院的正式职工,高级护师,一直在安定医院正常上班。
: 万般无奈,我于2016年3月2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葛某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经过两年半的漫长等待,2018年9月14日,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葛某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据现有资料不足以确定被鉴定人葛某2016年1月29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的精神状态,对其当时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判定。用人话讲就是葛某虽然患有精神分裂症,但精神分裂症不是持续的,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葛某在签合同当日处于发病期,按照法律规定应被推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葛某能提供合同签订当日处于发病期的证据。于是,神奇的一幕出现了,葛某在司法鉴定后、法院判决前,突然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落款日期为2016年1月29日(即合同签订当天),北京安定医院知名精神病专家、主任医师姜涛开具的手写病历。该病历显示葛兰患精神分裂症,建议住院。这么强有利的“证据”,长达两年多的诉讼期和司法鉴定时葛某都没有提供,当鉴定结果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它就神奇地从天而降了。同时,姜涛还向法官作证,称葛兰当日精神分裂严重发作,由女儿陪诊,需要住院治疗。
: 由于这个所谓的“病历”和姜涛的证词,法院一审认定葛某在签订合同时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判决合同无效,所有诉讼、鉴定费用由我承担,45万元定金不退,由我另行立案起诉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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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葛的那里不好整,举证很难。
那个姜涛干这种事肯定不止一次两次了。
你要是铁了心争到底,可以尝试去串联之前可能的受害人,或者从公检法里弄到他之前做过的司法鉴定,力求把姜涛搞臭拉下马。
比如你拉出一个清单,姓姜的帮多少嫌疑人脱罪,帮多少老赖黑白颠倒,到时候他想不火都难。
当然风险也是有的,精神病鉴定的背后有钱有权的人可不少…
【 在 monkey80 的大作中提到: 】
: 精神病人写的东西无效,承诺也没用,精神病就是免死金牌,我这有录音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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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姜涛搞臭是有可能的,难的是让他改口。
如果牵扯太大,没准还没改口就跳楼了。
所以成功的几率并没有那么乐观…
【 在 peterbaby 的大作中提到: 】
: 赞,打蛇打七寸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S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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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某是间歇性的精分。
什么时候发病跟薛定谔的猫一样,基本属于说不清。
但是,
卖房签约的同一天,居然有张精神病鉴定的病历,在两年半后最关键的时机冒出来。
这事你信么?
【 在 miaorongr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回复里说葛某2012年就因为精神问题换岗了
: 所以这事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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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坏也无非是退定金,
这事最好参考律师的意见
【 在 miaorongr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是我果断要求退定金,不和这种人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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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61.*
难道不能投诉法官?
【 在 monkey80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可能没弄明白,第三方的司法鉴定意见已经明确了合同签约期间葛某处于病情平稳期,对我是有利的,但是法官没有采纳。病历不是鉴定意见,安定医院也不是鉴定机构,但是法官采纳了。
: 这个法院有点儿戏,楼主完全可以申请别的机构认定啊,可以多找几家,是不是串通一气,不就清楚了!总不可能房东每家都收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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