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也是类似的情况,房产纠纷打官司。
哎,这类官司,流氓通常赢。
【 在 monkey80 (monkey) 的大作中提到: 】
: 2016年1月29日,我通过链家地产与葛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购买其位于海淀区某小区房屋。合同签订当天,葛某与我、中介谈笑风生,愉快成交(有录音为证)。签订合同后,我按照约定支付了45万元定金,葛某也按约定做了解抵押手续。3月初,北京房价普涨,葛某表示自己的房
: 万般无奈,我于2016年3月2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葛某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经过两年半的漫长等待,2018年9月14日,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葛某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据现有资料不足以确定被鉴定人葛某2016年1月29日签订房屋
: 由于这个所谓的“病历”和姜涛的证词,法院一审认定葛某在签订合同时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判决合同无效,所有诉讼、鉴定费用由我承担,45万元定金不退,由我另行立案起诉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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