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以后买二手房又多了一个坑:居住权不可侵犯
居住权?还嫌房产政策不够乱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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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几遍,细思极恐啊。产权居然被如此弱化了。
没想明白这个法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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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破,没说居住权人一定唯一,那就是可多人享有居住权。产权人不能随便注销居住权,但可以添加居住权人吧?
二手房买到居住权的,把自己添加进去,和现有居住权人一块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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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的话得过户当天去查居住权,不然被房主恶意登记了居住权话,登记了一辈子,而且居住权比产权还大,房子就没有任何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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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居住权这么大,应该考虑二手房产权转让的场景。比如在房本上体现,除了产权人一栏,还得设置居住权人一栏。一旦网签居住权不可再次更改,过户的时候窗口确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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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房主签完合同看房价涨了,就恶意抵押,给买家制造重重阻碍。
现在又多了一种方法,设立居住权。而且这个权利大于产权神圣不可侵犯,这样买家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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