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先别在意这个,公共户具体政策也没确定呢,出了以后具体怎么操作更不知道,就算是你和业主有协议要求,你再卖的时候,可以不和买家有这个协议要求,那新的买家把上上个房主的户口迁到公共户,还得找到上上个房主吗?想想也不可能,这种的话相当于没有公共户。
【 在 florais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业主跟户口中的两人有矛盾,其实也不是要求给他们永久保留,只是她自己没办法迁走。
: 还有我理解协议内容还是不准确,以为同意甲方不迁出户口,指的是在买卖期间甲方不实施,乙方在之后还有权利实施。
: 价格其实也就便宜了30万,为了这30万,到底值不值得呢?业主也有可能不答应补充条款,还有可能不卖给我了,因为还有其他买家也等着,呜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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