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十大后续,火速找了个律师,居然不建议起诉…
几年前,水木有个帖子,我现在还有印象。
那个楼主,2009年暴涨初期买了个三环房子,卖家是换房,卖给他之后发现暴涨,根本买不到合适的,想毁约,愿意多赔偿五万。
楼主不愿意,他说当时想的是:我买的是三环房子,你现在毁约,房价涨了,我现在只能去买四环的了!我坚决不同意!
于是起诉,几年官司下来,对方也就是这一套房子,而且对方在打官司过程中不堪压力太大,精神出问题了。最后房子判给对方了,对方要赔他一大笔钱。对方是在国企还是事业单位工作,虽然精神出问题了,但是还有工资,每个月赔他千把块钱,要赔很多年。
重点:打完官司,他已经只能买房山的房子了。
他帖子里非常后悔,说自己当时赶紧撤,还能买在四环,咽不下这口气,最后只能买在房山,而且子子孙孙还多了一个精神病仇家。
这帖子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
【 在 askspr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理由如下:
: 一、起诉得不偿失。个案差别太大,网友的胜诉经验没有普遍性。民事流程一年起步,对方有一百种办法在我起诉之前把房子冻结住。
: 二、合同有硬伤。没有约定网签时间,到时候对方可以以网签条件不具备作为理由。我的合同约定一百五十天完成交易,对方只需要拖够五个月即可。因为对方在国外,走的授权,他只需要撤销授权要求自己亲自完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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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吧,如果卖家是有钱人,二三百万不当回事,那么就算得了精神病也不会是因为这房子的事情得的。
但是如果他也是普通人,有套一千多万的房子不是因为自己有本事,而是因为早生了几年运气好,现在想换房失败,唯一值钱的这套房子又有可能保不住,那确实很焦虑啊。
【 在 Adjani 的大作中提到: 】
: 精神病很多的,儿教版一堆,我时常劝焦虑家长去看心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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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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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没过户啊,有没有网签不记得了。
【 在 rwroni 的大作中提到: 】
: 什么叫“卖给他”呢?是签约,网签还是过户完成呢?不了解具体阶段没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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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看清吧,法院没让他负责啊,判了对方赔他一大笔钱啊,但是对方根本没有偿付能力。
【 在 BirdFans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明显就是瞎判,对方跟他打官司,压力大导致出现精神问题,怎么能让他负责呢。。。
: 换个例子来说,如果杀人犯跟受害者家属打官司,杀人犯出现精神问题,是不是受害者家属还得每个月付钱给杀人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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