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更可恶,买房的时候从合同看是不同小区,但是交房一年后被开发商、zf、物业强行跟另一个小区捆绑,另一个小区有公租房,面积和户数比商品房还多,各种拉偏架连业委会都成立不了,物业费全花在另一个小区了。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 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打的状态。
: 即使少数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合同到期以后决定换物业,物业赖着不走,业主也没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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