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金问题,20%总房款不现实,目前未见过这样的判例。通常通过调解,2倍定金退回买方。
关于首套认定:是看你在北京地区是否名下有过房,因为你没有过户,名下没有过房,自然仍算首套。同理,缴税也是一样。关于首贷,批贷只是证明银行同意给你贷款,但是你与银行的贷款关系是从他放款来算的。不放款,你就不算贷过款,就好像你申请了信用卡,银行也给你了,但是你没开卡。你在纠纷期间,仍然可以以首套首贷去看房购房,这边的官司慢慢打,最后拿回20万就走人了。
【 在 HPPI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方首房首贷,已交定金10w,已经面签,银行已经批贷,卖方临近过户想要违约。
: 请问:
: 1.买方起诉的话,能拿到2倍定金赔偿(合同中有约定),和20%总房款违约金(合同也中有约定)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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