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描述下,
原定计划5月底过户交房,因业主新房在装修(疫情导致装修未完成)无法过户交房,但是我合同中并未写对方需要装修的事情。
我咨询了律师,朝阳区的法院一般会根据情况来判,目前YQ在风口浪尖上,虽然合同里没写装修的情况(合同无法穷举各种情况),一般法院也不会完全按合同的标准判赔,会根据YQ情况酌情判赔,就算是对方违约责任,一般也不会按合同标准完全判赔。
其实我是那个大冤种,我合同去年底12月就签了,给他们留了半年装修时间,结果卖房迟迟不动,春节后才开始装修,赶上卖房自己生病、赶上疫情停装修、赶上自己被集中隔离,我就被卖房给拖累死了。
这种情况,持续沟通,第一让中介出催告函、提交非正式起诉的律师函,保留证据。等过户完成拿到房后,追究合同违约责任就完了。
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
【 在 jisuanji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卖家是还没有解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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