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卖房被租户胁迫要求赔偿三个月租金,不然不配合评估公司拍
房退完了吗?谁在房子里住着谁就是祖宗,说啥都得答应,不然打官司调解立案一审二审两三年赖在房子里不走你一点办法都没有。说敲诈勒索那个JC都和稀泥让你去法院了,根本不可能给你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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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打一两年官司要俩月房租,看你的时间精力值不值这个钱了,法院也一样先调解,大概率能要回来。
当时他耍无赖要钱的时候你就应该更无赖直接给丫赶走,在不违法的范围内一直恶心,撬锁扔东西换锁焊门电话微信拉黑一气呵成,你们有地方住他们没地方住,谁急谁就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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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童话里吧 现实派出所JC永远是和稀泥
租客不搬让你去法院起诉 JC不出人命根本不管
【 在 wszou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为这里是高知论坛,想不到绝大多数人都不懂法律。业主正确做法: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租户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并搬离,并不需要给任何补偿。租户到期不搬离视为非法侵入住宅,性质升级为刑事案件,报警处理即可。警察会比你更积极强制租户赶紧搬离,免得辖区多一起刑事案件。
: 《民法典》:
: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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