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讨论]卖经济适用房,中介让先走一个流程,请问这合规吗
全市的经转商都是这么干,一般走夫妻赠予1%,连契税都不用交,只交土地出让金或综合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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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肯定是哪里搞错了。
赠予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房子的性质就是商品房了。再出售没有可能再次交土地出让金。
【 在 xglch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上个月刚买了海淀的经适房 不知道朝阳是不是这样
: 赠与的时候 是按照原价算的 经适房的原价一般都极低 土地出让金也很少
: 买家买的时候 假如按照最低网签价算 土地出让金会大大高于原先赠与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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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是按过户指导价啊。
【 在 xglch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海淀建委过户时确认的 本来是23万的土地出让金 因为之前已经交过了5千 抵扣了 让我交了22万5
: 赠予是按什么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啊 过户指导价还是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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