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悬了,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涉及到不安抗辩,先履行抗辩。你首付不付,拖着搞不好反而成你违约。你首付付了,后面买不买,要不要违约金,打官司一年半载,首付也不退,网签也不撤,你买房就泡汤了。房产你不知道有前妻这事还好,到时候出事你算善意买受人,不用你担责。现在你知道了,前妻起诉,你这个合同因为无处分权而无效。等于房子要过户回去,房钱找卖家要,卖家没有钱,你就钱房两空。这个房东可明显比你有经验。
【 在 AlexCh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子里面有房东前租客注册了一个公司,补充协议约定过户前公司迁走或注销,还有一周多就过户了,房东还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提出过户前能解决就正常过户,过户前不能解决就补偿我们二十万,房东不同意,房东说不行可以起诉他。
: 1. 现在我们怎么保证自己不违约,我们还需要打首付吗?过户当天我们也要去现场吗?后面起诉卖家赔偿房款20%可行吗?
: 2. 卖家违约,我们打官司后,网签合同会自动解除吗?影响我们买其他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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