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假设我是买方,看中某二手房,想用公积金贷款买下。双方价格都已谈妥。
目前已知的信息:本市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要求卖方先过户,待卖方过户后买方再拿房本去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抵押贷款,然后银行将贷款放到买方账户,再由买方将款项给付卖方。
卖方觉得风险大:卖方觉得先过户再等一段时间(银行放贷可能要1个月左右)才能拿到款项风险很大,不接受这个方案。
拟解决的方案:合同签订当天买方付首付款,双方协商某天办理过户,过户完成现场转尾款。
存在的问题:买方的尾款需要从股票账户中卖出股票后提取到银行卡(农行账户),通过银行账户(农行账户)转账至卖方账户。办理公积金贷款(建行账户)后是否可以投入到股市,是否违规?如果违规要怎么操作才能避免?
烦请各位专家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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