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由业主组织和相关业主协商共同选定实施主体(样表见附件5),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一层不同意)
第三条 加装电梯受益业主可采取以下方式给予一、二层业主适当补偿:(一层要求100万补偿!)
(一)在业委会(物管会)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的基础上,低层业主可优先选取停车位。
(二)加装电梯施工时,低层业主有户内局部改造需求的,实施主体、施工单位可帮助实施改造,并可给予相关费用减免。鼓励同一单元其他业主支持低层业主解决下水管道堵塞、反味等问题,并配合做好相关改造工作。
(三)同一单元其他业主可以给予低层业主适当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从业主筹集资金中支出,由业主之间协商确定。各区也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及原则,指导业主协商。
第四条 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和业主代表可通过主动了解低层业主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实施精准帮扶等方式,解决相关业主遇到的实际困难,以促进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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