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块一直是天草的大BUG
把GOV视为公司的话,土地出让款相当于GOV做一级开发的收入:拆迁费用+九通一平费用+GOV的合理毛利润=GOV卖地收入。那土地出让金,本质上就是产权让渡的费用,产权应该完整属于购房者(房产销售之前属于开发商)。
但是又规定了“70年使用权”,悖论。如果只是购买70年土地使用权,那产权不完整,房产税的依据站不住脚。
在法理逻辑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启动了商品房这个天草最大行业。真要收房产税,GOV会成为众矢之的,不会那么顺利。
【 在 ffe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问题没解决。持有税是对私有财产征收的,比如车船税。土地不是私有的,土地70年的租金一次性缴纳。再征收财产税法理上解释不通。
: 土地私有化后,就理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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