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abs123456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产税收个房产价值的0.5-1%每年,全国大部分房产价值在200万以下,其实还好,负担得起。见房就收,根据情况退,个税制度已经跑的相当成熟了,唯一问题就是房产价值怎么确定,可以根据市场价出指导价。必须扩大税源,财产类税源容易操作,国际也先例。
操作上必定一城一策。甚至难卖的房子房产税还能少点,再抵扣点个税。这玩意可操作性可太多了。问题是别tmd搞成中产大出血,底层吃红利,顶层各种操作规避义务就行。虽然最终大概率会是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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